在代駕服務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盡管實際駕駛者是代駕人員,車主(即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仍需承擔相應責任。這一責任分配主要基于以下法律原則和現實考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關司法解釋,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對車輛的安全運行負有監管義務。如果車主在委托代駕時未確保代駕方具備合法資質(如代駕公司是否注冊、代駕員是否持有效駕照),或車輛本身存在安全隱患(如剎車失靈、輪胎磨損),車主可能因未盡合理注意義務而承擔連帶責任。
代駕服務通常被視為一種雇傭或合同關系。如果車主通過正規平臺預約代駕,平臺作為中介方可能分擔部分責任,但車主仍是車輛的最終控制者。例如,若事故因車主指示不當(如要求超速行駛)或車輛缺陷導致,車主需負主要責任。
從侵權責任角度,根據《民法典》第1168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事故與車主的行為相關(如酒后干擾駕駛),車主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人。
責任劃分并非絕對。如果代駕人員存在重大過失或違法行駛(如醉駕、無證駕駛),且車主已盡到合理審查義務,代駕方或其所屬公司應承擔主要責任。車主可通過購買車險或與代駕平臺簽訂責任協議來降低風險。
車主在代駕服務中承擔責任的核心在于其對車輛的管理義務和選任代駕的謹慎責任。為避免糾紛,建議車主選擇正規代駕服務,并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以維護自身權益。